尊敬的企业客户:
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促进您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便于本行向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制度有关规定,银行每年需对本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年检,即对开户单位账户信息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本行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开立的各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二、年检顺序
所有企业客户涉及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移出、列入经营异常未移出、基本信息变更的,应先办理工商移出、变更手续,然后进行银行账户年检。
三、年检方式
本行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联网核查系统等主动开展年检查询工作,查询相关年检信息。
对于本行预留的客户信息与网站公示信息不符、无法通过以上核查渠道获取年检信息的账户,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届时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携纸质资料前往柜台办理年检手续。
四、年检资料
1、单位仅涉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移出、列入经营异常未移出的,按照工商部门管理要求提供资料办理移出手续,后续联系相关客户经理或网点人员查询确认手续办理完毕即可。
2、若存款人更改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以及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按照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要求,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更新相关信息。单位应先完成基本账户信息变更后,再进行年检工作。年检信息变更资料以本行信息核实结果为准。
3、办理变更业务的常规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本、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如有)、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其他变更资料等。
五、账户未年检的业务影响
若贵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检手续,本行将对您的账户采取适当的交易限制措施。
如您完成工商部门相关手续后,请及时办理账户年检变更或销户手续,以免影响账户正常使用。
因开展账户年检工作给贵单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合作!
其他事宜可致电客服热线 400-688-6868。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附1:监管政策支持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一条:
银行得知存款人有以下情形,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六十二条:
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4、《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
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
5、《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1号)
企业银行账户存续期间,银行应当对企业开户资格和实名制符合性进行动态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作相应处理。
附2:武汉众邦银行网点地址及时间
网点名称 | 网点地址 | 对公业务办理时间 |
营业部 |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88号卓尔钰龙国际中心1楼 | 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