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于2017年11月28日与上海晟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家金服”)签订《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服务协议》(协议编号:ZB-AD-P-2017-1103)(以下简称“存管协议”)。存管协议约定,管家金服委托我行作为存管人,我行为管家金服提供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服务。
根据存管协议第七章第十七条17.15“如甲方经营遭遇困难可能影响业务持续性、甲方平台融资标的出现重大逾期或违约并造成甲方平台用户损失、甲方平台技术出现运行故障或安全问题等情况,甲方必须在事发后2(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发出预警、暂停甚至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措施”,管家金服应在2018年06月20日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后的2(二)个工作日内向我行书面通知相关情况。
截止2018年06月23日,管家金服仍未向我行书面通知情况且我行主动联系也未得到回复。
根据存管协议存管协议第七章第十七条17.15之规定,管家金服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鉴此,根据存管协议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行决定单方面终止存管协议。存管协议自2018年06月23日起终止。
根据行内制度规范,我行于2018年06月22日向管家金服联系人邮箱发出了《关于终止<上海晟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服务协议>的通知函》,截至2018年06月25日,对方并未给予任何回复且无法联系到管家金服相关人员,我行根据行内制度规范,现以公告形式向管家金服的投资人及平台用户予以告知。
自双方签订存管协议至今,我行尚未与管家金服开展系统对接,管家金服亦未在我行开立任何资金账户,我行对管家金服因网络借贷资金信息中介业务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不承担责任。
特此函告,望各位管家金服投资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