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 | ||||||
☆个人客户服务价目表 | ||||||
温馨提示:我行个人客户服务价目表涉及项目当前一律免费 | ||||||
1. 免费服务项目表 | ||||||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
10001 | 储蓄及结算户开户 | 个人储蓄账户或结算账户开户 | 无年费 | |||
10002 | 储蓄及结算户销户 | 个人储蓄账户或结算账户销户 | ||||
10003 | 密码修改及重置 | 个人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 | ||||
10004 | 密码挂失 | 个人客户账户密码挂失 | ||||
10005 | 账户查询 | 通过本行柜台与各类电子银行客户端查询账户信息 | ||||
10006 | 本行账户转账 | 本行账户间转账 | ||||
2.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服务项目表 | ||||||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价格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制定依据 |
20001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2元;0.2万—0.5万元(含0.5万元),5元;0.5万—1万元(含1万元),10元;1万—5万元(含5万元),15元;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 免费 | 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20002 | 个人跨行柜台现金汇款手续费 | 将个人客户现金汇入本行账户或汇入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每笔按汇款金额的0.5%收取,最高50元/笔 | 免费 | 将个人客户现金汇入异地本行账户或汇入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3. 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表 | ||||||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价格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制定依据 |
30001 | 存单挂失 | 个人存单挂失 | 10元/份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30002 | 存单补制 | 个人存单补制 | 10元/份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30003 | 打印历史交易明细 | 打印个人账户历史交易明细 | 10元/份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30004 | 存款证明业务 | 出具个人存款证明 | 20元/份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30005 | 小额账户、休眠户管理 | 我行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不含)的人民币小额活期存款账户、休眠账户按季度收取账户管理费。 | 3元/季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30006 | 短信通知 | 向储蓄用户发送余额变动短信通知 | 2元/月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30007 | 补制回单 | 补制个人交易回单 | 10元/份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30008 | 跨行汇款手续费 | 使用我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向他行账户转账。 | 汇款金额在0.2万元以下(含),每笔收取2元;0.2万元-0.5万元(含),每笔收取5元;0.5万元-1万元(含),每笔收取10元;1万元-5万元(含),每笔收取15元;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50元。 | 免费 | 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4. 说明 | ||||||
1. 本服务价目表系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号令)制定。 | ||||||
2.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标准依据为《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3. 除备注特殊说明外,本价目表优惠政策有效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未公示新的服务价表前,所有优惠标准自动延续。 | ||||||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 | ||||||
☆公司与金融机构客户服务价目表 | ||||||
1. 免费服务项目表 | ||||||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
40001 | 单位结算户开户 | 单位客户结算账户开户 | 无年费;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
40002 | 单位结算户销户 | 单位客户结算账户销户 | ||||
40003 | 账户管理费 | 单位客户结算账户存续期账户管理 | 无小额账户管理费;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
40004 | 补打对账单 | 单位客户补打印对账单 | ||||
40005 | 补制回单 | 单位客户补制回单 | ||||
40006 | 本行账户转账 | 商业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本行账户间转账 | 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
2.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服务项目表 | ||||||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价格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制定依据 |
50001 |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 按价格标准九折收取。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4.5元;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9元;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3.5元;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18元;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18%,最高收费180元 | 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 |
3. 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表 | ||||||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价格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制定依据 |
60001 | 账户信息变更费 | 单位客户账户信息变更 | 10元/次/户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02 | 验资户开户服务费 | 单位客户验资户开户 | 400元/年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03 | 休眠户 | 单位客户休眠户存续管理 | 150元/年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04 | 印鉴变更费 | 单位客户印鉴变更 | 10元/次/户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05 | 印鉴挂失费 | 单位客户印鉴挂失 | 50元/次/户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06 | 存款证明业务 | 出具单位账户存款证明 | 100元/份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07 | 资信证明 | 出具单位资信证明 | 100元/份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08 | 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或律师事务所询证 | 回复单位账户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询证函 | 200元/份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09 | 单位存单(开户证实书)挂失 | 为单位存单(开户证实书)遗失办理挂失 | 10元/次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0 | 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 根据客户委托,按照客户提供的凭证、债务证明或购销合同等材料,向同城或异地付款人据实收取邮电费 | 据实收取邮电费 | 免费 | -- | 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 |
60011 | 代发工资 | 接受单位委托向其员工(在职或离退休)代理发放工资 | 人民币代发按协议价格收取。(包括本行和跨行代发)。参考价格:手工2元/笔,批量1元/笔,跨行代发4元/笔。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2 | 对公短信服务费 | 根据申请向客户提供账务变动短信通知服务 | 2元/月 | 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3 | 跨行汇款手续费 | 使用我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向他行账户转账。 | 汇款金额在0.2万元以下(含),每笔收取1.8元; 0.2万元-0.5万元(含),每笔收取4.5元;0.5万元-1万元(含),每笔收取9元; 1万元-5万元(含),每笔收取13.5元; 5万元以上,不超过0.027%,最高45元。 | 免费 | 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4 | 企业网银证书费 | 为对公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汇款、在线支付等网上金融服务 | 200元/次 | 28元/次; 自2022年1月24日起,客户首次购买企业网银证书免费,再次购买时按优惠政策标准收费。 | 无年费和管理费,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5 | 委托贷款手续费 | 委托贷款服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6 | 代理各类同业业务收费 | 代理信托、基金、保险及其他同业理财产品销售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7 | 其他代理类业务 | 代理财政委托业务、其他委托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众邦支付、资金存管等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公司理财业务、账户管理业务、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等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8 | 代理收付费 | 为客户办理收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19 | 投融资服务手续费 | 提供投融资平台信息发布与管理、投融资项目交易撮合管理服务、为融资项目信息提供见证服务收取服务费的业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0 | 技术合作手续费 | 基于互联网金融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搭建金融服务体系、增强科技金融业务能力等的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1 | 保理手续费 | 提供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承担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2 | 电子银行服务手续费 | 为客户建立银企直连,以便企业在本地直接完成对银行账户以及资金的管理和调度,进行信息查询、转账支付等各项业务操作。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可定制个性化功能。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3 | 金融托管手续费 | 为金融机构各类理财产品、信托财产、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基金、年金与养老保险基金等提供账户开立、会计核算、资金清算、资产估值、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代理支付、信息披露等托管服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4 | 保证及保函业务收费 | 本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的申请,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由本行在担保协议约定的责任范围内代其履行偿付责任。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5 | 咨询服务费 | 向同业客户、对公客户提供各类金融咨询服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6 | 提前还款违约金 | 客户在我行贷款期间,申请办理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7 | 定制化服务 | 按市场化原则,根据市场形势、项目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定制的个性化金融服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8 | 资产证券化管理服务费 | 为客户提供资产证券化服务,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设计、日常后续管理和风险持续监控等服务 | 按协议收取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60029 |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 为客户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的服务 | 1.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0-0.1%收取。 2.敞口管理费:(1)承兑汇票期限为三个月以内(含),费率0-2%;期限为三个月以上,费率为0-3%;(2)业务发起部门可根据客户风险评级,业务担保措施,综合贡献等情况给予客户相应的下浮优惠。 | 无 | 优惠条件:具体优惠条件由双方协商约定,手续费及敞口管理费均可优惠至免收。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4. 说明 | ||||||
1. 本服务价目表系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号令)制定。 | ||||||
2.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标准依据为《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3.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优惠政策收费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 | ||||||
4. 跨行汇款手续费优惠政策收费依据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 | ||||||
5. 企业网银证书费优惠政策收费依据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 | ||||||
6. 除备注特殊说明外,本价目表优惠政策有效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未公示新的服务价表前,所有优惠标准自动延续。 | ||||||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 | |||||||
☆结算及银行卡业务服务价目表 | |||||||
1.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服务项目表 | |||||||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价格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制定依据 | |
70001 | 支票手续费 |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业务 | 1元/笔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70002 | 支票挂失费 |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挂失 | 按票面金额的0.1%收取,最低5元/笔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70003 | 支票工本费 |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支票凭证 | 0.4元/份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70004 | 本票手续费 |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业务 | 每笔不超过1元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70005 | 本票挂失费 |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挂失 | 按票面金额的0.1%收取,最低5元/笔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70006 | 本票工本费 |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本票凭证 | 0.48元/份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70007 | 银行汇票手续费 |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汇票业务 | 每笔不超过1元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70008 | 银行汇票挂失费 |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汇票挂失 | 按票面金额的0.1%收取,最低5元/笔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70009 | 银行汇票工本费 |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汇票凭证 | 0.48元/份 | 免费 | 长期 |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2. 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表 | |||||||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价格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制定依据 | |
80001 | ATM自助跨行取款(同城) | ATM自助跨行取款(同城) | 3.5元/笔 | 普卡:每个月前5笔免费 金卡:每个月前10笔免费 白金卡:每个月前10笔免费 钻石卡:每个月前10笔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倡议书》(银协发[2021]70号),实行市场调节价 | |
80002 | ATM自助跨行取款(异地) | ATM自助跨行取款(异地) | 3.5元/笔 | 普卡:每个月前5笔免费 金卡:每个月前10笔免费 白金卡:每个月前10笔免费 钻石卡:每个月前10笔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倡议书》(银协发[2021]70号),实行市场调节价 | |
80003 | ATM 境内转账(省内) | ATM 境内转账(省内) | 0-1万(含):3元/笔 1-5万(含):5元/笔 5-10万(含):8元/笔 10万以上:10元/笔 | 按价格标准九折收取。 0-1万(含):2.7元/笔 1-5万(含):4.5元/笔 5-10万(含):7.2元/笔 10万以上:9元/笔 | 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实行市场调节价 | |
80004 | ATM 境内转账(省外) | ATM 境内转账(省外) | 按照交易金额的1%,最低5元,最高50元。 | 按价格标准九折收取。 按照交易金额的0.9%,最低4.5元,最高45元。 | 优惠政策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起,至少3年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实行市场调节价 | |
80005 | ATM自助取款(境外) | ATM自助取款(境外) | 10元/笔 | 普卡:每个月前1笔免费 金卡:每个月前3笔免费 白金卡:每个月前5笔免费 钻石卡:每个月前10笔免费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
80006 | 行内工本费 | 开卡工本费 | 10元/卡 | 免费 | 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
换卡/补卡手续费 | 10元/卡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
挂失手续费 | 10元/卡 | 无 | -- |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市场调节价 | |||
3. 说明 | |||||||
1. 本服务价目表系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号令)制定。 | |||||||
2.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标准依据为《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3. ATM跨行(含同城、异地)取现服务手续费价格标准依据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倡议书》(银协发【2021】70号)。 | |||||||
4. ATM境内转账(省内与省外)优惠政策收费依据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仪书》(中支协发【2021】62号)。 | |||||||
5. 支票挂失费与工本费优惠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6. 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与工本费优惠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
7. 除备注特殊说明外,本价目表优惠政策有效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未公示新的服务价表前,所有优惠标准自动延续。 | |||||||